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即每年6万元。
对于购房者来说,本次税法调整最大的利好是草案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包括增加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可以切实降低民众的住房压力。
有分析人士表示,由于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所占收入水平不断攀升,专项附加扣除能够有效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也有可能会导致一二线房地产市场的爆发。
个税将可抵扣房贷利率和房租
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该草案还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才能正式出台。有专家指出,一般来讲,修订草案的意见征求时间为一个月,会吸收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意见和建议。若进展顺利,个税法今年内有可能出台,实施可能要到明年。
对于购房者来说,本次草案最大的亮点在于房贷利息可以在个税中抵扣。房贷利息抵税,一般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课以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计算个税交多少时,会将房贷的利息部分先从收入中“抹掉”。
实际上,这已不是“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提法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国内此前已经有过先例,上海、天津、重庆都曾出台过房贷利息抵个税的政策。
天风证券提供的资料显示,1998年,上海出台政策,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上海购买或差价换购商品住房并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可在这一时期内房贷利息抵扣个税,采取的是先征后退的方式;天津也在1998年实行过抵扣政策,但方案仅限住房公积金利息可抵个税,可抵税基较小;重庆现行方案以补助形式出现、设定补助额度限制,限定在重庆九区购买首套房的人群,期限从2008年12月1日到2022年。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在谈到个税改革问题时,时任财政部部长的楼继伟表示,中国将转向综合个人所得税体系,新体系将基于完整的资产信息。新体系下房贷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用将可减税。当时,这一减税方式也引发了公众的热议。现在来看,本次草案的提出,也是当时改革思路的一个落实。
在个税抵扣房贷利息之外,住房租金的抵扣对于租房人群来说也是一大利好。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个税方案对于租房市场的影响是长远的,在大力发展租购并举的背景下,通过税收调节,可以保障租赁人群的自身权益,有助于合理引导租赁需求,有利推动和引导人群“租房也是安居”的有居住理念,更好实现“安居宜居”的目标。但对于租金本身影响是间接的或者说很小,因为租金更多是受供求关系以及房价因素两方面影响。
或将刺激一二线房地产市场
此次草案如果顺利通过,具体来看,购房者将获得多大的利好呢?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分析,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对于月收入为1万元左右的居民来说,只减少了百元左右的个税,基本没有影响。市场更关注其中的税率级距,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特别是房贷等支出是否能在5000元以上继续扣减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