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目标中,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以及改革个人所得税,是两个备受关注的热点。
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免征额度,不仅关乎公平,还激励人们努力工作获得更多报酬;征收房地产税,则有助于抑制房地产金融化的现象,促进实现住房只住不炒的居住属性,避免人们通过投资房产不劳而获。因此,这两项税收改革本质上是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促进经济更高质量的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而现在离2020年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只剩3年时间,房地产税什么时候开征成为一个焦点问题。3月4日,全国人大发言人张业遂表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这么长时间未推出,面临挺多技术性问题,单单征管一项要弄清就不容易,税收征管法需要做相应修改。市场认为他的言论暗示房地产税短期内无法完成立法并加以实施,消息刺激当日上市公司地产板块大幅上涨。但在晚些时候,他又表示,预计房地产税立法草案今年将进入人大审议。
公众如此关注房地产税,主要是对该税如何征收并不了解,但觉得肯定会影响房价,没买房的希望该税降低房价,而买了多套房子的则担心房屋价值缩水。事实上,该税并不是为了控制房价而制定,而是抑制地产炒作,避免过多住房资源空置浪费,让住房回归居住本质,同时又能调节财富差距,否则,没买房的可能一直是无产者,而投资多套房子的成了暴发户。因此,在房地产税确定征收的前提下,没有必要过多地关注其时间表,事实上,确定性的预期已经形成,只是还需要政策确认而已。
十九大报告将防范与化解重大风险确立为未来三年的三大攻坚战之首,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主要任务。房地产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那么,在经历金融去杠杆过程之后,出台房地产税就可以避免与金融去杠杆政策发生共振,产生系统性的风险。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表示,房地产与目前的金融风险密切相关,他认为,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包括一二线城市和部分三四线城市。他建议,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不要主动去挤破,同时也不能让泡沫继续吹大。如何实现稳定市场的目的呢?关键就是要通过建立包括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在内的长效机制。
因此,可以预计,政府在现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不会进一步对房地产业进行挤泡沫式的打压,但是,在宏观去杠杆的大背景下,货币政策必然会控制货币总量,控制信贷增量,管好货币的总闸门,房地产业会因此受到影响。而房产税进入立法程序之后,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才会正式实施,留出一个“时间窗口”去消化市场积累的“囤货”,以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在中国经济摆脱唯gdp论、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之后,也必然要摆脱对房地产业的过度依赖,而且中国居民住房需求早已经过了高峰期,拥房率已经处于很高的水平。让市场更多关注实体经济,让资源流向更有效率的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房地产业在中国城市化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但是,如何转变并真正回归到居住功能的传统产业形态,关系到金融风险,因此,房地产业的调整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并非开征房地产税就会天下大变,毕竟供给也在减少,使政策与市场之间维持一种协调的均衡,让市场自然回落即可。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税立法可以尽早起草完毕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而正式实施则可以用一段较长的时间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