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7日召开的天津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动员部署会上获悉,天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近日制订了《天津市促进旅游业发展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按照该行动计划,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行动计划明确表示,鼓励多元化渠道投资国家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按照等级标准给予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成功创建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镇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评定为五星级饭店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此外,天津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游艇码头、自驾车(房车)营地等项目。对新建游艇码头的,按项目投资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自驾车(房车)营地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按项目建设经费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按照该行动计划,围绕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天津将打造名人故居游、文化博览游、乡村休闲游等50条旅游精品线路,创建1至2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5个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0个市级全域旅游示范镇,新增1至2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