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到“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认真总结各地区在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推广。”由此房地产税再次引起各界关注与热议。
中信建投房地产分析师陈慎认为,本次国务院鼓励各地方政府对房地产税的探索创新,也明确了从财税角度来长期管控市场是一个重要方向和渠道。也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或许意味着,在楼市区域分化加剧的趋势下,未来房地产税征管不可能各地区步调一致。由此,基于房地产税的地方性,考虑楼市成熟程度,由地方探索本地房地产税实施路径,应与全国房地产税立法同步进行,这也是国际房产税的一般做法。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在业界看来,中央将对房地产市场采取一揽子政策组合拳,其意在长远而非短期目标。
分析人士人认为,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是要从现行的房屋流通环节收税为主,转向持有环节收税为主,这将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盘活存量,进而使房子回归居住本质,长远看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大有裨益。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推出房地产税总体上利空多套房的投资投机需求,而对基本住房(比如首套)没有什么影响。国外经验表明,在征税之后,对楼市的影响会渐趋淡化。欧美即如此。国内的上海和重庆,从2011年开始试点开征房产税,但对房价的影响非常小(当然也与税负偏低有关)。从国内征税前景看,将来我国房地产税的税基和税率,将总体小于发达国家,对房价的冲击没想象的那么大。因此,房地产税最终开征后,预计不会严重影响房价走势。
专家预计,房地产税短期之内不会出台,实施房地产税所必需的各项条件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等还需逐步落实。但不管怎样,房地产税无疑是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让住房回归基本属性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