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 贷款申请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 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
5.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贷款条件可能因各地区以及贷款产品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银行了解具体的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