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电关于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广电”或
“公司”)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于 2016 年
9 月 11 日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双方合
作开展云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合作意向,相关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
阿里云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10 日,在杭州、北京和硅谷等地设
有研发中心和运营机构。阿里云的目标是打造互联网数据分享第一平
台,成为以数据为中心的云计算服务公司。
二、合作目的
双方在沟通中建立起在云计算、大数据方面合作的意向,双方
愿意共享各自领域的优质资源,在双方合作的业务领域形成合力,共
同拓展市场。双方将在合作中相互理解和支持,整合双方各自优势资
源,实现双方跨越式的发展。
三、合作范围
(一) 广电云建设合作
双方就云产品进行全系列合作,实现阿里云在广西广电的混合云
“飞象云”(暂定名)落地,内容包括与阿里云大数据计算、虚拟化
计算、分布式数据库、云盾安全防护、存储与 cdn、虚拟网络及云集
中监控管理等产品进行广泛的合作,同时与阿里云共同组建合作项目
团队,通过广西广电云实现对自治区及东盟阿里云相关产品的应用推
广和服务提供,为自治区政府、各政府部门及社会各企事业单位提供
落地广西的阿里云全系列公共云、专有云产品服务。
(二)媒体云建设合作
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双方在共同构建广西广电
云基础上,从视听产业入手,合作建立 t2o 的公有媒资云服务,实现用
户对视频文件传输、转码和管理,实现电商管理应用,实现商户对 t2o
的多渠道发布,观众可以在收看电视节目时,使用手机直接扫描节目
的二维码即可购买节目内的商品服务。
在新媒体业务方面,双方合作共建的媒资云可为客户提供虚拟云
制作、云编辑、云存储、云转码等视频节目管理服务,利用阿里巴巴
集团视频多渠道发布服务,并与阿里云相关产品、第三方工具平台结
合,打造基于大数据挖掘支撑的全媒体融合业务服务平台。为自治区、
市、县各级播出机构、新媒体企业、视听网站、高校多媒体教育及各
企事业单位提供视听产品制作工具和发布服务。
(三) 大数据运营合作
广西广电已经建设了自身的用户行为分析大数据系统,能够采集
直播电视收视行为数据、回看点播收视行为数据、小象互动平台收视
行为数据及宽带上网行为数据。基于广西广电用户行为数据,双方共
同开发和运营广西广电大数据资源,进行用户收视行为分析、直播点
播节目内容标签大数据、广告大数据、上网行为大数据合作,实现大
数据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视频标签应用、内容推荐、广告推送、
增值服务及舆情分析,同时为自治区政府、各政府部门及社会各企事
业单位提供大数据相关产品及服务。
(四)凯发k8官网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扶持
阿里云将为广西广电提供基于阿里云的相关凯发k8官网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扶持,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产品架构凯发k8官网的技术支持、培训认证、推广及品牌展现机会。
四、合作期限
双方初步拟定开展合作的期限为 3 年,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本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续签新的合作协议。
五、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合作最终实施的效果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