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在计划如何欢度春节之余,节后能否返工也成为一些人担心的问题。记者注意到,为促进就业,多地已密集出台文件。比如,北京市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出台促就业文件,要求各地在30日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目前除北京外,还有天津、江苏、福建、湖北、贵州、甘肃、广西等多个省(市、区)出台地方版的促就业政策,在措施上层层加码,为企业奉上就业大红包。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些措施是在贯彻国务院文件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做的进一步加码,各地面临的就业形势不一样,在出台文件的时候也会有侧重和不同。
将有更多地方出台文件
北京市在出台的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中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银行等机构,可按照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1%给予其奖励。
同时,北京市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将个人小额便捷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提高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标准,将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地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企业分流职工等的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等。
北京市出台上述政策并非偶然。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印发,文件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落实各方责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国务院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意见印发之日起30日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水平合理确定享受政策的困难企业范围,突出重点帮扶对象,合理确定补贴等标准,确保各项政策尽快落地。
记者了解到,随着国务院规定的最后期限临近,各地正在密集出台相关文件,除北京外,天津、江苏、福建、湖北、贵州、甘肃、广西等多个省(市、区)已出台地方版的促就业政策。
一位业内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随着国务院要求的时限临近,将会有更多地方出台相关文件,这对于稳定2019年地方的就业形势将起到积极作用。就业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意义重大,在促就业方面,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是比较高的。
各地优惠政策侧重不同
虽然2018年提前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新增城镇就业人数的目标,但2019年的就业压力仍然较大。以高校毕业生为例,据教育部预计,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有834万人,比上年多出13万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为促进就业,一些地区放出“大招”,在国务院《若干意见》基础上,在关键领域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