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快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国家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共同发布关于《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的通知,包括27项工作要点,涉及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做好降杠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六大方面。其中在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中,强调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对于多部门分工和协作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工作部署,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部门制定《要点》是防范风险于未然的重要举措,这将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部门协作推进平稳降杠杆
《要点》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新设实施机构;研究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更多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各类实施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推动实施机构与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和社会产业资本合作,提高业务能力特别是股权管理能力。
刘向东表示,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推进债转股,将有效降低债务风险,抵御市场波动带来的冲击,帮助债权人和债务人度过债务危机。降低企业杠杆率,需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债转股有法可依,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
川财证券研究所金融分析师杨欧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点》体现了中央一贯的监管思路,在强调防风险机制建设的同时,制度化推进债转股等降杠杆措施,多重举措合力,将实现平稳降杠杆。
“不同于以往的制度改革,此轮企业降杠杆中央更加重视部门协作,防止以往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踢皮球’情况再次发生,并以各部门共同推进同一项目任务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杨欧雯指出。
在《要点》中,以“完善‘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政策体系”为例,该要点要求“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由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该则要点还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即明确有5个月的时间窗口,保证了政策的有效推进和按期实施。“这样既保证了政策体系建立的完整性和专业性,也保证了后续执行的合理性,最大程度地降低了降杠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系统性风险。”杨欧雯认为。
从实施对象看,杨欧雯认为,《要点》以具备较强控制力和执行力的国有企业为主要工作开展对象,特别强调发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作用,完善大型企业债务风险联合处置机制等要点,将国有企业和国民经济中所有其他参与主体放在同期比较,甚至以更严格的标准要求国有企业,以期“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这充分展示了国家在去杠杆方面的决心和态度。
股权融资可对冲紧缩效应
降低企业杠杆率,多层次资本市场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上海财经大学量化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曹啸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不降低资产规模的前提下,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方法包括内源融资、外部普通股权融资,以及可转债、优先股等股债结合性的融资。从目前来看,去杠杆伴随的紧缩效应,使得内源融资不能满足企业在短时间内降低杠杆率的需要,唯一的途径就是外部股权融资以及类股权融资。因此,采取有力措施鼓励股权融资以及类股权融资,才能够在不降低资产规模的前提下实现降杠杆,对冲去杠杆过程的紧缩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