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购买了新建商品住宅或自住房的备案家庭在领取购房货币补贴后又出现了退房的情况,在提交《退房申请表》和开发商出具的同意退房证明后,购房人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原已发放的补贴全额退还到购房货币补贴资金专户。
补贴后不享受其他保障
据了解,该政策自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0日。在这两年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备案家庭自主去市场上买房,都可以申请领取货币补贴。已领取购房货币补贴资金的经适房、限价房备案家庭,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同时,为避免可能出现的“偏补”情况,海淀区房管局表示,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货币补贴资金的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取消其购房货币补贴资格,责令退还违规领取的购房货币补贴资金,并计入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